最新判例:无视税务局催缴单=默认承认欠税,今后将无法申诉
2026/1/15
意大利《华人街》消息
如果纳税人收到税务征收机构(Agenzia delle Entrate-Riscossione)的“缴款催告书”(Intimazione di pagamento)却选择不作为、不申诉,就等同于在法律上“默认接受债务”,日后将彻底失去一切抗辩权利。
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。
且税务机关尚未启动强制执行(如查封、扣押)的情况下
税务征收机构必须依法发送缴款催告
该文件会:
列明应缴金额
只给予 5 天时间进行缴纳
明确警告即将启动强制措施(如车辆行政扣押、不动产抵押等)
1️⃣ 最后警告
如果不付款,税务机关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或保全措施;
这意味着,纳税人此时必须做出选择:
👉 要么立即提起诉讼反对
👉 要么保持沉默,法律上视为永久接受债务
对缴款催告不提起诉讼,会导致税务债务“法律固化”(cristallizzazione del debito)。
❌ 不能再主张税单从未合法送达
❌ 不能再主张税款已超过诉讼时效
❌ 不能再指出此前程序存在瑕疵或违法
❌ 不能再质疑债务本身是否合法
第 35019/2025 号裁定,彻底巩固了这一法律原则。
纳税人对一份缴款催告提起诉讼
提出两点抗辩:
从未收到原始税单
税款已过追诉时效
税务法院支持纳税人,认为:
应由税务机关证明税单已合法送达
最高法院完全推翻一审判决,理由是:
该纳税人在此前几年中,已经多次收到针对同一债务的缴款催告,但从未提出异议。
这些未被反对的催告,已经使税务债权彻底确定
后续再争论税单是否送达、是否过期,已经为时过晚
👉 纳税人的长期沉默,将一个原本可能存在争议的债务,变成了无法撼动的法定义务。
一旦错过反对期限,将永久失去以下抗辩权:
税款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
原始税单是否未送达或送达无效
税务程序是否存在违法或瑕疵
税款实际上早已过期
税单确实从未合法送达
只要你没有在缴款催告阶段提出异议,法律上就视为你已接受该债务。
税务机关发出了缴款催告
纳税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反对
👉 该债务就会重新变为完全可执行
等到:
车辆被行政扣押
房产被设立抵押
或直接进入强制执行阶段
此时再提出“已过期”“没收到税单”,法院将一概不予受理。
“这笔税本来就不该缴。”
但如果在此之前:
已收到一份或多份缴款催告
却从未提出申诉
那么法院只能:
审查扣押或抵押手续是否形式合法
无权再审查税款本身是否合理
此前的沉默,已经筑起一道无法逾越的法律高墙。
是否认识这笔债务
是否真的收到过原始税单
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
一般税款:5 年
个别税种:10 年
从未收到税单
税款明显已过期
金额或内容明显错误
⏰ 时间节点提醒
5 天:避免立即强制执行的宽限期
60 天:提起司法诉讼的一般期限
申请暂停执行
或进行部分缴纳以争取时间
同时寻求专业税务律师或会计师协助
忽视缴款催告,寄希望于未来减免、赦免或“税务局忘记这笔钱”,是一种极其危险的做法。
缴款催告的本质,就是给纳税人一个不可回避的岔路口:
现在反对 → 保留一切权利
保持沉默 → 永久承认债务
❗ 没有中间道路
❗ 没有第二次机会
在税务问题上,不作为,本身就是最致命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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